為了防制菸害、提升國民健康,我國政府在民國86年制定了菸害防制法,規範各種跟吸菸有關的事項。

  菸害防制法的制定,使我們擁有了更高品質的生活環境,也保護了未成年的朋友們遠離菸害。

菸害防制法最主要規範了以下幾點:


※未滿18歲的人不得吸菸,家長有責任義務監督
※不得販售香菸給未滿18歲的人
※禁止吸菸的場所
※菸害教育以及宣導
※不得刻意促銷推廣吸菸行為
※香菸包裝需標示成分以及健康警告標語
※各種罰則

   未成年的你,千萬不要因為朋友的慫恿,或一時的好奇跑去嘗試吸菸,未成年吸菸不僅有害健康、影響發育,更會讓你的父母受罰喔!(根據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,父母讓自己的孩子吸菸最重可處到5萬元的罰緩喔)